12月14日-25日,湖南省残疾人康复研究中心家长学校组织了中心的全体在训儿童家长对康复教师及服务人员进行评议。
评议现场
本次家长评议工作评议对象为听力语言康复科、智障康复科、孤独症康复科共61名工作人员,在训残疾儿童家长参评达344人次。评议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位家长都以无记名打分的的形式对服务于自己孩子的科室负责人、集体课老师、个训课老师、助听设备服务人员、保教老师等工作人员进行评议,评分采取百分制,家长参评率为100%。家长评议的结果是康复教师和服务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选“优秀师德”的重要依据。
家长评议工作进一步促进了中心教师的康复教育教学工作,让残疾儿童家长充分参与中心的教学管理,有效体现了家长对中心康复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了机构、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康复教育体系。